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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4名硕士研究生简章

2010-04-26 04:04:14
查字典公务员网

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的硕士研究生学历;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二、报名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或指定邮箱报名的办法:指定邮箱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表后发送至电子信箱(thqrczx@163.com)。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现场报名时,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硕士研究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前,要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同一岗位仅一人参加面试,必须达合格线;多人参加面试,在达合格线的人员中择优录取。

特殊岗位的面试另行安排,应聘教师岗位人员的面试,采取进课堂试讲的形式单独进行。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的面试成绩,以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执行。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办法》组织考核。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结束后,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聘用后 试用期一年,直接进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服务期不少于三年。

五、有关要求

报考者不得持伪造的证件或其它虚假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报考资格;被聘用人员被查出有假冒学历、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的, 不论已聘用多长时间,都立即予以辞退。应届毕业生须于2010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然后再签订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上述证 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5-66691275(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徐庆华

附件:2010年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相关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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