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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市贸促会公开选调1名文秘人员公告

2010-04-02 09:04:17
查字典公务员网

因工作需要,经市贸促会党组研究,呈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市编制委员会批准,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调文秘人员1名。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 选调范围及名额

面向全市公开选调综合文秘人员1名。

三、 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品行端正,甘于奉献;

2、具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身份及其他符合政策的人员;

3、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4、具有两年以上综合文秘工作经历, 文字综合能力强;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 选调程序及实施步骤

1、公告

在衡阳党建网、衡阳人事人才网上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

2010年4月 6日到 4月15日,报名者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以及填写好的《衡阳市贸促会公开选调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在衡阳党建网、衡阳人事人才网公告后或衡阳贸促网www.hengyangccpit.org下载)到衡阳市贸促会办公室报名(地址:衡阳市莲湖路1号)。

3、资格审查

市贸促会根据个人报名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把关。于 4 月12日在衡阳党建网、衡阳人事人才网公布符合参加考试资格人员名单,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及地点。

4、考试

考试由市贸促会具体组织,公务员主管部门全程指导监督。考试设笔试和面试,以笔试为主、面试为辅的方式。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组成,综合笔试与面试成绩取前3名进行体检和考察。

5、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6、考察

主要根据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7、审定

体检合格后,经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人选,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

五、有关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联系电话:8230303  传 真:8257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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