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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环保员招聘公告

2009-02-20 01:02:28
查字典公务员网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考环保员10名(合同制,不占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海曙分局、江东分局、江北分局环境管理。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环保事业服务的思想;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所学专业为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及法律专业;

4、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人员或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研究生须在2009年9月30日前毕业。

二、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

时间:2009年3月16日9时-- 3月20日15时。

网址:宁波考试网(http://www.nbks.net)

报考者登录宁波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进入2009年宁波市环保局环保员招聘考试,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

(二)上传照片

报考者报名后获取报名序号,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08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09年3月21日9时-- 3月22日24时。

在此期间,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初审结果请于3月23日上午9:00后登录宁波考试网查询。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09年3月26日--3月27日。

已报名并审核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考试网准考证下载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及应试须知。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录用程序

1、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3月29日,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及时事政治、公共管理基础知识、环境管理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须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证明)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实行100分制。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作为考试总成绩。

2、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发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从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意识、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考核。

4、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聘用人员。经批准后,按照聘用人员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分配具体岗位。

联系人: 孙建海 陈莹芬

联系电话:0574-8713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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