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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08-08-22 05:08:56
查字典公务员网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市人事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为东营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为山东省,2006年-2007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生源地为东营市,部分专业不受生源地限制),并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已签署就业协议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出具协议签署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山东(东营市市直卫生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准报考)。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1、招聘初级岗位人员29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见附件1。

2、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18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见附件2。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08年 8月30日-31日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初级岗位中的临床医师、护理岗位报名时间:

2008年9月21日-22日

(二)报名地点:

山东省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黄河路153号,市交警支队路北)1楼西大厅。

(三)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人事人才网(http://dyrs.dongying.gov.cn/)或东营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dyrsks.gov.cn/)、东营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dys.sdbys.cn/)下载《东营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东营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本市在职人员,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2006-2007届择业期内未就业报名的,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2006和2007年度考核登记表和服务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各种证件须提供复印件一份。

报名考务费为40元/科。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9月5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初级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主要为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专业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必须的医药卫生专业基本知识,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分别按照30%、70%计算。根据《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鲁人发[2008]29号文件)规定,参加三支一扶支医工作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必须的医药卫生专业基本知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2、笔试时间:

9月7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 14:00-16:30;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临床医师、护理岗位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中初级岗位根据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报考高级岗位人员直接面试,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面试考务费70元/人。

3、考核、体检。中、初级岗位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出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类别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根据面试成绩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 倍的专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应不低于报考同类别中其它专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考核采取查阅人事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对考核合格人员,安排在市级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天内在报名地点和东营人事信息网和东营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四、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7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被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报名咨询电话:

0546-8331780、0546-8338575。

附件1:东营市卫生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数量、招聘条件一览表.doc

附件2:东营市卫生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岗位工作人员数量、招聘条件一览表.doc

附件3:东营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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