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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07-04-10 04:04:03
查字典公务员网

根据《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朝人字〔2004〕14号)精神,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朝阳区人事局定于2007年4月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须符合进京条件的除外);

4、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工勤岗位应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男在45周岁以下,女在40周岁以下;

5、具体条件以各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为准。

二、现场集中报名

1、时间:2007年4月19日9:0016:00

2、地点:朝阳人才服务中心(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第三置业大厦,北三环东路中旅大厦对面)

3、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审核资格、报名、领取准考证的方式。

报名人员一人限报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确定拟报考单位后,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同版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张,到拟报考单位处领取报名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经拟报考单位签署意见后,持《报名表》、相关证件和照片在报名处审查报名资格、报名、领取准考证。

取得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资格考试合格证者,在有效期内可免综合能力考试,但仍需持上述材料及《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资格考试合格证》在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三、综合能力考试

1、考试内容:

考试主要为综合能力考试,包括数量关系、逻辑推理、语言理解、常识(含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等)及写作能力等。

本次考试无参考用书。

2、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正面。

3、考试注意事项: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区人事局核发的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背面。

4、成绩查询

五一节后在北京朝阳网站(www.bjchy.gov.cn)及朝阳人才网 (www.sunjob.com.cn)公布。

五、专业考试和面试

根据职位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对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者进行专业考试或面试。

六、体检和考核

区人事局将组织专业考试或面试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区人事局直接反馈各单位。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办理调动手续或应届毕业生接收手续。

附件:朝阳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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