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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布新规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分5级

2012-06-12 10:06:30
查字典公务员网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公布了《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分为一至五级,依次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凡获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事业单位工人按单位岗位职数聘用,从办理聘用手续的下月起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机关工人从获得证书的下月起,兑现相应工资。

据介绍,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一级岗位2%,二级岗位6%,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工勤技能三级、四级、五级岗位依据条件进行考核确认,无岗位职数规定。

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的范围包括: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中央在湘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工人,均可参加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为工人身份、现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并在政府人社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的人员,不列入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范围。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至本次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实施时不满1年,或处分期未满的工人,不能参加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

根据规定, 获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事业单位工人按单位岗位职数聘用,从办理聘用手续的下月起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机关工人从获得证书的下月起,兑现相应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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