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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热点:别掉进“母亲与女友先救谁”的陷阱

2015-09-23 11: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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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公布,试卷二中出现了一道千古难题,母亲与女友同时落水,你先救谁?不过在考题中,母亲和女友不是落水了,而是身处大火之中。今年的司考真是一部非常非常精彩丰富的长电影!不少考生在网上发表感叹,称考题奇葩雷人。(9月22日《广州日报》)

据说这道题是一个多项选择题中,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其中C选项为: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而标准答案是:母亲女友同处危难,不管救谁都不犯罪。

但凡法律规定有作为义务而未作为的,换句话说,就是应为、能为而不为的,就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的事实。具体来说,子女对父母有救助的义务,但是法律未规定当父母和其他人同时遇到危险时一定得先救父母,因为生命权都是平等的,在两者只能选其一的情况下,不管选择救谁都会造成另一个危害结果的发生,所以不会因为救了女友或者是路人而没有救近亲属就构成不作为罪。不作为犯罪只有在能够救助的情况下不去救助,并且造成重大危害,这个罪名才能成立。

然而犯不犯罪,和会不会受到道义谴责,还是有所区别的。比如,母亲与女友同时落水,母亲虽然年龄大了,但水性娴熟,这时先救女友应当无可指责。或者落水时女友就在身边,伸手就能救出,先易后难也是合乎情理的选择。但如果女友落水的地方水位不深,一时半会没有生命之虞,就不能眼看着母亲卷入深水,否则就会受到良心的折磨。总而言之,一切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忽略彼时彼地的实际情况,无论怎么选择,都会掉进预设的陷阱。所谓千古难题,恐怕就难在这里。

其实三年前(2012年12月10日),同样是广州日报,就刊登过《男人的千古难题有了标准答案》,只不过那篇报道,用的是一个?号。说《2013年司法考试助考小知识之刑法》中出现了一道试题:梅仁兴(不知道是不是没人性的暗喻)的老妈和其女友同时掉入河中,他救助了女友而没有有救助其老妈,结果老妈溺亡,梅仁兴构成何罪?标准答案是应该先救老妈,因为儿子对老妈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不救将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但记者后来调查发现,这道题并不是真的司考题,而且出题与解析都不规范,压根答案就不标准。

有趣的是,三年前没有正式进入司法考试的题,今年真的成了司考卷二的题目。但愿这样的试题,有助于发散性思维的培养,而不致成为一个道德的陷阱。一位网友曾说,小时候老妈经常问他和弟弟这个问题,他和弟弟都会毫不犹豫的回答先救老妈。后来长大了,老妈还问,当时全家人都在,他就问老爸:你媳妇和你妈掉进水里,你救哪个?当时奶奶也在旁边,老爸不知如何回答。自那以后,老妈再也不问这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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