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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扬州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通知

2017-03-16 05:03:56
查字典公务员网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市直及部省属驻扬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关于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7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时间为6月17日下午、18日全天,共一天半时间,原则上在扬州市区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组织分工

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民政局共同负责。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考试的报名组织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

理处会同市民政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负责终审工作。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当地民政局共同做好此项考试报名的宣传、发动工作,将报名方法、网址对外公布并做好报名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师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两个科目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各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等文具,严禁携带计算器,其它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

(二)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定于3月17日~3月31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6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后缴费的方式,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3月28日~3月31日。

(三)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7年社会工作师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5年和2016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即2015、2016年参加过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2017年报考社会工作师考试时可按照老考生报考,在网上报名缴费即可,不需要现场审核);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6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即2016年参加过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2017年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时可按照老考生报考,在网上报名缴费即可,不需要现场审核)。

(四)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应于3月28日~3月31日按规定将有

关报名材料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单位盖章、本人签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在一页上);

3.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六)对报考人员提供的审核材料原件将进行认真审核,复印件必须经审核人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七)6月9日~15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考生在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后,按照《江苏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实施办法》要求,在江苏省社会工作信息管理系统(http://jssg.jsmz.gov.cn:90/eap/main)进行登记。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2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68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试后一个月内至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领取,逾期不予补办。

八、教材征订与培训

(一)《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5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二)2015年起,考试将使用全面修订和重编后的考试大纲和教材。各市民政部门集中订购教材可与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和社会工作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3590462,联系人:秦锐);报考人员订购教材可与省民政干部学校联系(联系电话:025-83221879,联系人:韩迎宏),或直接向中国社会出版社订购教材(联系电话兼传真:010-58124842、58124852,联系人:朱赛亮,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邮政编码:100032)。

(三)考前培训:省民政干部学校拟于4月上旬至6月上旬,组织社会工作专业的资深专家和教授,针对2017年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及重点、难点、疑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辅导培训。培训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省民政干部学校联系人:韩迎宏,联系电话: 025-83221879,地址:南京市高云岭56号,邮政编码:210009,邮箱:mzsgks@163.com。

九、联系电话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名咨询) 0514-80829370

扬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政策咨询) 0514-80978112

扬州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 0514-87340899

原标题:关于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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