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热点:让无良商家提心吊胆不应止于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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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又到了。虽然天天3.15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但在实际生活中,消费者被侵权的案例仍然很多。处于弱势地位的普通消费者,真正做到维权成功还比较难。3.15来临之际,浏览各类媒体,果然应景的新闻格外多,不合格产品被曝光,假冒伪劣产品被查处,各种消费知识得到宣传。央视3.15晚会,以揭穿骗局、陷阱、黑幕著称。每到3.15,消费者的维权热情就高涨,因为想要在这天维权,相关部门总会热情接待,索赔的成功率也比平时高。赶上3.15,无良商家无不提心吊胆,然而过了3.15,一切又基本上回到原点。就是说3.15期间,消费者扬眉吐气,而3.15过后又轮到无良商家重新牛皮哄哄了。
如何让不良商家每天都能提心吊胆,不敢作恶呢?那就该让无良商家的提心吊胆绝不止于3.15。客观地讲,3.15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打击不法商家上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消费者当然希望天天3.15,甚至发出了何必等到3.15的呼喊,希望每一天自己的衣食住行都不受假冒伪劣的坑害。所以,如何让无良商家的提心吊胆不止于3.15,就该在平时也像3.15这天一样,做到严格执法,有法必依,毫不松懈。只有让商家依法经营,对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严惩不贷,才能让消费者天天扬眉吐气,不良商家天天提心吊胆,不敢作恶,甚至销声匿迹。
不得不承认,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多只停留在宣传消费者该有的权利,停留在曝光一些欺骗消费者的案例,停留在经过消费者举报而查处的一些欺骗消费者的案件层面,真正靠执法部门发现的案例还显得不够。一句话,我们的工作还多停留在务虚而不是务实的层面。假冒伪劣猖獗,侵害消费者利益人人痛恨。因此,必须花大力加气多下去检查,加大打击力度,以让无良商家产生畏惧,停止作恶。
作为一种看得见的3.15已经成为事实,获得一个凯旋的3.15也相对容易,但赢得一个3.15之外的常态胜利,却依旧是一个难题。当前,在天天3.15还是一种奢望,维权依然艰难的情况下,就要在执法上加大力度。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有成为所有商家的信仰,而消费者协会因权限而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下,作为势单力薄的消费者,被坑害后往往只能选择忍气吞声,这种现状必须改变。每年的3.15仅是一个维权高潮,而问题仅靠3.15这一天的曝光和呼吁显然不够,而是要形成常态。事实上,除了有关部门监管显得乏力外,消费者维权难,很大程度上源于我国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跟不上消费市场的更新换代,维权部门也重叠,这就造成很多情况下消费者维权受阻,投诉无门,消协的协调也就无从谈起。这就造成了商家违法成本低而消费者维权成本高的尴尬。因此,整合执法部门,形成合力,就显得十分急迫。
如果执法机关能经常性地及时、有效、严格执法,消协有更大的替消费者维权的空间,那么商家就会真的逐渐养成视商品质量为生命的观念,依法经营也就会变成他们的自觉行动,不良商家就会大为减少,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假冒伪劣频繁招摇过市的现状。法律这把利剑总是高悬于商家头上,就会使其产生畏惧感。所以,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就需要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大对伪劣产品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并形成常态,这样才能使不良商家不敢越雷池半步。3.15拷问的不仅是商家的诚信,也是检验管理部门是否真正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为消费者服务的大考,而这个大考不仅应该限于3.15这一天。只有监管执法部门经常到位,不良商家才能望而生畏。所以,不仅是在3.15这一天要严格执法,平时严格执法更重要,这才能让无良商家提心吊胆不止于3.15。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天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