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边州汪清县公安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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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边州汪清县公安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州公安局关于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结核我县实际,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指导、监督县内各派出所的贯彻执行工作。
(二)、研究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伟县委、县政府及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研究提交对策,侦察危害国内安全的犯罪案件。
(三)、分析研究全县经济犯罪、刑事犯罪情况,并提出对策:侦察、处置经济犯罪和各种刑事犯罪案件。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害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处置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治安事件。
(五)、负责全县公安局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治安防范工作。
(六)、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负责对公安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侦察各种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的违法犯罪案件。
(八)、负责对依法承担的执行刑法和监督、考察工作,负责对看守所、拘役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建设工作。
(九)、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工作。 (十)、负责公安机关依法管理出入境工作。
(十一)、领导全县武警、边防、消防的内卫、警卫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来我县视察以及来访的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公安民警培训,负责全县公安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以及党建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查处、全县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十五)、指导全县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
(十六)、参与走私贩毒案件的侦破工作。
(十七)、依法完成全县、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