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边州敦化市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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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边州敦化市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和旅游方面的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事业,负责组织全市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文化艺术教育。
(三)指导和管理全市体育竞赛工作,选拔和培训竞技体育人才。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各级体育合作交流活动。拟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培育发展体育市场,管理体育市场和体育经营活动。
(四)归口管理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文化市场管理规定,规范市场秩序,负责文化、体育产业和新闻出版业经营资格审定、许可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扫黄、打非工作。
(五)拟订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全市印刷业的监管。
(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文物、博物馆发展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文物管理、保护和挖掘工作。
(八)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九)管理图书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十)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体育、新闻出版
(版权)交流联络工作,制订对外交流规划,指导交流活动。
(十一)根据国家、省、州、市关于旅游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编制发展我市旅游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
(十二)协同有关部门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扩大旅游业对外开放,推动旅游企业的发展,落实旅游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十三)制定全市旅游业的各项行政规章,行业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业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旅游产品和开发。
(十四)对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实施行业管理,组织审核旅游涉外星级饭店的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运输车辆,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吉林省延边州敦化市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党政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党政日常工作;对机关各科、局属各单位综合协调。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全局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党务政务信息,文印管理,保密,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各种大型会议安排及重要接待工作。根据局党政会议的决议、决定和局领导对有关公文的签批指示对重要事项负责督办、查办和催办。负责局机关财产、设备和车辆的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
(二)体育科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市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市各运动协会、体育协会、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指导协调全市体育事业的发展。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社区和村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体育统计、年鉴、年报等相关工作,推进体育基础设施和基层文体站建设。
(三)文化科
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规划,起草文化相关政策、规章。负责文化统计、年鉴、年报等相关工作,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和基层文化站建设。开展全市各类群众文化活动,组织落实各类演出、展览、比赛等任务。负责指导、组织挖掘和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加强对基层文化单位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辅导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大力培养文化艺术人才。做好艺术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工作。
(四)质量管理科
研究拟定地方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及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实施标准、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审核并报批经营国际、国内旅游业的旅行社;组织、指导旅游设施点工作;培育和完善国内旅游市场,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旅游统计;组织旅游行业导游员和岗位资格考试、导游队伍的管理工作;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权益。负责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负责全市旅游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全市旅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协同有关部门规范和整顿旅游市场秩序,依法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负责查处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活动,对违法、违规行业行使监督、教育、处罚的权利,负责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旅游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行为,负责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的办理,旅游车辆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依法征缴旅游开发管理费。
(五)规划开发科
研究制定全市旅游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和规划,指导和协调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协调景区、景点的开发项目审核、旅游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发展旅游电子商务;负责旅游景区创A和评A工作;负责旅游商品开发、规划、设计、生产、销售工作;负责旅游正常外事联络工作;组织、指导市内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销活动、境内外市场促销工作。负责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负责全市旅游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全市旅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协同有关部门规范和整顿旅游市场秩序,依法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负责查处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活动,对违法、违规行业行使监督、教育、处罚的权利,负责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旅游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行为,负责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的办理,旅游车辆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依法征缴旅游开发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