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县林业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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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县林业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法和有关林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林业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搞好全县林业系统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研究制定林业发展战略,确定全县林业发展方向和目标,制定年度营林生产、义务植树计划。
3.负责全县造林绿化、资源林政产业科技、森林三防的实施及指导与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及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全县国营林场、苗圃的经营管理工作,班子建设及人员配置工作。
6.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县林业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1.林业总站:主要职责是行使林地保护权、森林资源管理权、林木处罚权等具体工作职能。
2.森防站:主要职责是对森林病虫鼠害实行监测和防治,对苗木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木材的检疫。
3.防火办:主要职责是负责日常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以及森林火灾的处置与侦察,承担森林防火责任,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4.木检站:主要职责是依法查验木材及其成品、半成品和采挖树木的运输证件、制止违法运输行为;依法查验林木种子(红松、落叶松、樟子松)、野生陆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运输证件,制止违法运输和无证入山行为,对违法运输的木材、防火期内无证入山等入山行为实施相关的林业行政处罚。
5.绿化办:主要职责是做好全县的绿化规划工作;做好绿化宣传工作;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加强部门绿化和城乡绿化工作;抓好各位领导办绿化点工作;加强对名木古树的保护和管理。
6.柳通站:主要职责是行使林地保护权、森林资源管理权、林木处罚权。
7.森林公安分局:主要职责是对所属的林业派出所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受理和查处本辖区的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涉及林业的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并且可以行使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裁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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