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地震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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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驻马店市地震局职能介绍: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驻马店市的防震减灾工作,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驻马店市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推进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及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
(三)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制定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加强全市震情跟踪;对县(区)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管理人工地震动的监测与危害鉴定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五)承担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事机构的工作职责;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六)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制定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市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协助政府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七)组织开展水库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
(八)承担全市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
(九)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十)指导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十一)承担省地震局、市人民政府及市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