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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介绍

2012-09-13 0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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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草案;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提出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三)负责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四)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及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督查指导基层贯彻《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和重大计划生育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六)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七) 综合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指导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指导、监督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与管理。

(八)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九)编制全市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负责对县(市)、区计划生育事业费和社会抚养费管理使用的督查指导;管理委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十)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市级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工作。

(十一)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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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机关党总支)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组织协调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负责文秘、保密、档案、信息、保卫、后勤保障等机关行政管理事务;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负责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委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奖励扶助工作处)

起草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建议,组织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负责全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工作;研究拟定完善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工作建议;指导督促落实各项利益导向政策。

(三)信访处

负责接待群众来访,登记信访事项,解答和回复群众咨询,协调解决信访问题;负责查办信访案件,提出处理建议;督办信访处理意见落实,公示或反馈查处结果;负责协调督促内部职能部门应当办理或交办下级应当办理的信访事项;负责收集、统计、分析、上报信访事项及信访信息,提出建议和意见;负责群众申请复查或复核的信访事项;负责已结案件的归档事项。

(四)财务审计处

编制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专项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需求计划;编制部门预决算;编制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审计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指导、审计委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机关及委属单位基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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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展规划与信息处

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及评估工作;指导全市生育指标的审批发放;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全市性的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项调研;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宣传教育处(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

拟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指导开展青少年的人口、国情与青春期教育;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要点,协调宣传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指导、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管理工作;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七)科学技术服务处(出生缺陷预防处)

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拟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和节育技术推广使用范围;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的发放、应用进行指导、监督;指导开展出生缺陷一级干预预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八)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

贯彻国家及河南省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指导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做好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形势分析与预测;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指导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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