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市司法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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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市司法局职能介绍:
(一)研究拟定国家、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 政策的实施意见;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和指导全市刑罚执行、罪犯改造工作,管理濮阳 市监狱。
(三)参与管理全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濮阳市劳动教养管 理所。
(四)拟定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
(五)指导全市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市司 法行政机关干部培训工作。
(六)指导和监督全市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七)指导全市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对刑满释放人员及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八)协助省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经济仲裁机构登记等项工作。
(九)指导和监督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其业 务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一)指导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枪支、 弹药、服装、车辆、通讯等物资装备工作。
(十二)负责直属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工作,监督管理直属单 位国有资产。
(十三)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协助地方管理县(区)司法局的领导干部。
(十四)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濮阳市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定司法行政工作规 划、年度计划;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档案管理、信访提案办理、保密、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政治部(警务处)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警务管理工作;负责党务、群团、计划生育等工作。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内设组织教育科、人事科。
三、行政财务装备科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及基本建设投资工作;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车辆、通讯有等物资装备工作;承担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四、宣传教育科
指导全市的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行政系统的通讯报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法学教育和司法行政机关干部、企业法律顾问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辅导站和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在我市的教学管理工作。
五、监狱劳教管理科
监督《监狱法》和劳动教养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指导市监狱、市劳动教养管理所的监管、教育改造和生产工作;审核办理劳改、劳教人员的加减刑(期)、狱(所)外执行、保外就医、提前释放等有关手续;指导对罪犯、劳教人员的管理、教育、警戒工作;承担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回访考察的指导管理工作。
六、法制仲裁与司法鉴定科
负责局机关法制建设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县(区)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制建设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参与有关法律、政策理论的调研工作;协助省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经济仲裁机构登记等项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七、基层工作科
指导全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业务开展和人民调解工作;研究拟定全市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规划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全市148法律服务和乡(镇、办)司法调解中心的工作。
八、公证管理科
管理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资格的审核及公证员执业证年审注册工作;指导全市涉外民事、经济公证活动,办理海峡两岸公证书的寄送、查证工作;承办公证员惩戒工作。
九、律师管理科
组织指导全市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审核、管理社会法律咨询机构和律师工作机构;承担律师事务所的年检注册和规范化建设指导工作;具体负责律师执业证的审核及年审注册的申报工作;组织律师业务培训,指导律师业务,监督办案质量,承办律师惩戒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