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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市教育局职能介绍

2012-08-30 04: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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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市教育局职能介绍:

1、贯彻实施国家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有关教育工作的地方性实施意见并监督执行;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2、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的统计工作。

3、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筹措教育经费的办法和措施;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4、督促、落实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含社会力量办学)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条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地方性教材和补充教材;指导中等及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5、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自觉考试等工作。

6、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及安全稳定工作。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系统的内部审计、统战、知识分子和群团工作。

8、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配合人事部门做好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工作。

9、制订并实施市属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落实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制订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意见;指导师范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10、协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和外事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有关学校承担国家和省、市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同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11、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

12、指导教育社团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濮阳市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行政事务;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查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协调市直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文秘、信息、宣传、信访、档案、机要、保密、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拟定教育法规的落实方案及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教育系统综合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及监督工作;承办教育部门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教育部门政策性文件的审核;负责教育系统外事工作,承办同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三、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授仅范围内干部管理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教师以外的教育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师范类和非师范院校师资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市教育资格认定工作;配合市人事局承办教育序列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市直属学校人员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市直学校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

四、计划财务科

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制订普通中小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直属学校的设置、调整工作;管理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基本建设投资;负责社会捐资办学工作;负责教育经费的筹措及管理工作,编制并上报直属院校及局属单位教育事业费预算决算,管理教育专项经费、赠援款、银行贷款等;管理市属院校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工作;负责筹集教师奖励基金和管理教育基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系统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五、基础教育科

宏观指导全市基础教育,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审定教材版本的选用和市编教材;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负责中小学招生、课程设置工作;管理中小学品德教育和劳动教育工作;指导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高中会考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学校的法制教育、人口理论教育、安全教育、环境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机构的工作。

六、职业成人与高等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拟定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措施;负责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培训、培养和骨干教师管理工作;负责职业中专和成人中专的专业设置、招生、学籍管理、考核与评估、发放学历证书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有关问题的协调,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工作;指导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指导全市国家、省级重点和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

七、师资培养培训科

负责全市师范教育和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培训、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师范院校和教师进修学校的教育指导、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校基地建设工作;负责中等师范和教师进修学校毕业生资格的核查、审批工作。

八、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工作;贯彻实施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与学校体育竞赛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有关教材和器材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大、中学生的军训工作,协调学校组团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

九、直属党委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关心群众生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直属党委办事机构的干部和群众组织负责人,由直属党委提出人选,与干部人事部门协商后共同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各自的章程办理任免手续;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定期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学校党的工作,根据他们的不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水平。

十、督导室

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县(区)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对全市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对市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和县(区)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对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等进行督导评估;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督导并提出建议;承办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和市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一、语委办

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

十二、监察室

负责教育纪检监察工作。

十三、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

十四、招生办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下达的各类招生计划;负责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硕士研究生考试、招收飞行员等国家教育类考试的组织管理;负责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特殊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十五、中小学教研室

贯彻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法令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基础教育的实际,提出素质教育实施进程中的教学策略,为教育行政部门 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学习和研究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获取、吸纳国内外的教育教学改革信息,对基础教育的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 、教学评价等方面进行研究;组织教学改革实验,开展教学课题研究,发现、总结和推广先进的教学改革成果,探寻教学发展的规律和教学改革的运行机制;围绕提升教师的学科教学水平与课程实施能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组织并实施对学科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价; 深入学校进行教学调查研究活动,对学校的课程实施状况进行监管和评估,帮助学校建立和完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推进学校课程文化的建设;指导县(区)教研部门的和学校的教学研究工作,协调全市教研工作的开展,推进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现代教学研究的制度和机制; 组织、指导课程开发,编制地方课程教材,研究、开发课程教学资源。

十六、职业与成人教研室

组织开展职业与成人教育的教学理论、内容、方法的教研活动,推广教改经验,指导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工作;组织编写地方性教材和补充教材,组织职业与成人教育教研工作的信息交流。

十七、教学仪器装备中心

做好中小学教学条件装备工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服务。承担中小学校教学仪器、计算机、图书、音体美劳器材装备规划的制订工作;指导中小学校教学设备购置工作;指导学校做好教学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八、市高等教育函授站

为成人函授教学提供服务。联合主办学校进行成人函授教学辅导;负责本站辖区招生及学籍管理;做好授课教师与函授学员的服务工作。

十九、学校卫生保健站

开展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为师生保健提供服务。组织并指导全市各级学校研究青少年学生的生理卫生特点和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开展各种卫生保健工作;对教师和学生进行经常性的体质抽查和疾病防治;培训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和健康教育师资;组织实施全市招生体检工作。

二十、教育信息中心(电化教育馆)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主持制定全市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全方位提供信息技术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负责濮阳市教育科研网的建设、连通和维护,保障网络的安全运行;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培训和远程网络的继续教育工作。 实施校校通工程,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园网、网校及信息技术各个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负责全市信息化教育教学工作,开展课题实验、网络教学、优质课评比等各项研究活动。 负责电教教材的征订、发行、管理及运用。 负责教育电视节目、电视教材的摄、编、制及网络传输。 负责全市教育资源库的开发、建设和应用工作。 推行办公自动化,提供电子政务的技术保障及服务。

二十一、劳动教育指导站

督促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创办劳动教育实习实验基地,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劳动实习实验活动,为中小学校开展劳动教育提供服务;指导全市中小学校的勤工俭学工作,指导校办产业和校园经济的发展。

二十二、《教育时报》濮阳记者站

为濮阳教育宣传工作服务。承担《教育时报》的供稿联络工作,负责教育宣传信息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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