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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文化局职能介绍

2012-08-07 0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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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文化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新闻出版和著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工作的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制定全市文化和新闻出版事业发展战略,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文化和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文化、新闻出版事业各自发展的比例关系,指导全市文化和新闻出版体制改革。

(三)贯彻文化产业和新闻出版的经济政策及宏观调控措施,拟定全市文化产业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统筹安排文化、新闻出版事业经费,规划、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四)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研究、指导文艺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学艺术的发展;组织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动。

(五)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协调、推动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管理全市图书馆事业,研究、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事业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六)归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指导、监督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管理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七)监督管理全市出版物市场。制定全市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并指导实施,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拟定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计划指导实施;承办或协调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或指导对出版物(含内部资料)的审查鉴定工作。

(八)负责对新建的图书、报刊出版单位、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出版复制单位、书刊二级批发单位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单位的审核、转报工作。

(九)监督管理全市印刷业(含打字、复印业)。拟定全市印刷业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印刷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负责文化、新闻出版(著作权)及文物执法的监督检查。负责文化、新闻出版(著作权)及文物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全市文化、新闻出版(著作权)及文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文化、新闻出版(著作权)和文物执法工作中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其他法律、法规事项。承办依法治文的日常工作。

(十一)管理全市著作权工作。组织查处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调解著作权纠纷,负责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制订对外交流规划,指导对外交流活动。负责我市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文化、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交流工作。

(十二)制定全市文化(新闻出版)系统职工继续教育及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制定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科技研究和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推动文化、新闻出版科技进步;管理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及老干部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信阳市文化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二、文化产业科

三、人事科

四、机关党委

五、纪检监督室

六、法制科

七、艺术科

八、报刊印刷业科

九、出版物发行管理科

十、社会文化科

十一、文化市场科

十二、老干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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