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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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丘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介绍:
1、根据中央、省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直机关后勤服务和后勤改革工作。
2、负责市行政中心各项公共基础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中心的水、电、暖、气的供应和维修维护工作。
3、负责编制市行政中心的总体开发建设规划,制定分期建设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市直机关房产、地产的基本建设管理和开发工作;负责市直单位公有房屋基本建设项目的初审工作;负责市行政中心机关用房的分配、调整和院容、院貌的管理工作。
5、负责市行政中心的环境秩序、安全保卫和消防管理工作。
6、负责市行政中心通讯设施的规划、管理工作。
7、指导协调行政中心内市直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相关的社会事务工作。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商丘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二、人事科
三、财务审计科
四、房地产与基建监督管理科
五、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科
六、综合管理科
七、保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