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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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丘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工作流程,负责所辖区域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和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实施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它检疫物的检验检疫及监管;协助办理动植物检疫审批;负责动植物疫情监测工作,实施动植物疫情的紧急预防措施。
三、负责实施进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一般包装和出口危险品包装检验,负责进出口商品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外商财产鉴定,办理进出口商品复验工作。
四、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对进出口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的生产(养殖、种植)、加工和存放等单位的卫生、检疫注册,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出口质量许可和进出口产品、体系认证和实验室认可、人员注册等工作,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执行国家、国务院及质检总局签署的检验、检疫的国际协议和议定书等,负责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
六、负责签发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和标识、封识,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出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工作。
七、负责所辖区域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调查和收集国内外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和国际贸易商品质量状况,提供有关信息。
八、负责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技、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
九、负责人员管理、教育培训、外事、财务、基建、物资管理、纪检监察、审计、精神文明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
十、承办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委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商丘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公室
二、动植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