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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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介绍: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编制和实施全市质量战略、规划,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三)、负责质量监督工作。依法管理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技术机构,监督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
(四)、负责全市生产领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五)、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负责提出产品、服务、农业、生态、工作质量等领域标准,组织并监督强制性标准的实施。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量值传递,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监督管理全市制造、修理、进口、销售、使用的计量器具;规范和监督市场计量行为。
(七)、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特种设备的行政执法工作。
(八)、协调与监督实行强制性管理的安全认证;对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实行资格认可和监督管理;协助省质监局搞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河南省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标准化科
1、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制定洛阳市标准化发展规划、计划;
3、发布洛阳市地方标准;
4、宣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确认工作;
6、实施国家、省、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工作;
7、开展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和服务行业标准化工作。
二、计量科
1、组织计量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推进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
2、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计量校准网络,组织管理量值传递(溯源)及强制检定工作;
3、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进口、销售、使用;
4、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5、监督管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
6、指导工业计量工作;
7、组织计量纠纷的仲裁检定和调解;
8、组织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三、生产监管科
1、负责洛阳市辖区内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咨询服务工作;
2、负责洛阳市辖区内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日常监管工作;
3、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特种设备科
1、贯彻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规、规章,并依法实施监督监察;
2、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实施安全监督;
3、负责对洛阳辖区内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和发放使用证件;
4、负责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5、负责全市特种设备事故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对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质量管理科
1、组织实施质量振兴政策和相关措施,指导全市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质量立市、质量奖励制度;制定洛阳市市长质量奖培育规划,推荐、培育省长质量奖,开展洛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
3、制定洛阳市名牌战略规划,培育、推荐省级以上名牌优质产品,进行证后监督管理,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
4、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搞好新一轮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教育工作
5、组织实施全市质量工程师报名、培训、考试、注册制度及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
6、协助上级搞好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
7、组织实施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开展质量统计、质量状况分析和研究工作
8、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
9、贯彻落实国家认证认可政策、措施,指导全市认证监管工作,组织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和监管工作
10、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组织实施全市认证咨询机构、培训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
11、指导全市系统服务企业工作
12、组织开展全市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13、组织开展河南省工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培育、推荐、后续监管工作
14、其他临时交办的工作
六、质量监督科
1、负责全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产品质量申诉工作的组织指导;
4、负责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全市纤维监督检验工作;
6、负责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