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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2012-07-23 1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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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地方性规章草案和政策,拟订全市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及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草案、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责任(煤矿除外),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四)承担全市非煤矿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并负责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五)承担全市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一般、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上级调查处理重大、特别重大事故。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八)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除外)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十)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申报、推广和技术示范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和监督监察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办公,拟订和监督执行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承担机关文秘、政务信息、保密、档案、提案、议案、信访、外事和行政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和审计工作;承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有关外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有关安全培训和资格考核工作。

(二)综合协调科(政策法规科)。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关于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联系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通报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宣传贯彻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政策;组织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政策草案、标准和规程;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指导全市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工作;承担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和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综合协调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参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市政府委托,负责一般、较大事故的批复结案工作;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督办和举报奖励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市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工作、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三)安全监督管理一科。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矿山、石油、地质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劳动防护用品、职工安全培训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负责相关行业行政许可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指导协调相关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相关行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相关行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安全监督管理二科。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劳动防护用品、职工安全培训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负责相关行业行政许可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旅游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协调相关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相关行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相关行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五)安全监督管理三科。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劳动防护用品、职工安全培训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市内危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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