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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商务局职能介绍

2012-07-13 04: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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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商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市相应的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拟订全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申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

五、推进全市科技兴贸战略,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战略和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制定全市进出口机电产品招标规则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全市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定并贯彻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指导和监督对外工程承包、境外投资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和境外带料加工贸易项目。

九、 组织、申报并指导以洛阳市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经贸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等商贸活动。

十、负责全市驻境外商务机构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实施全市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定全市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 负责审核国家、省规定的限额以内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负责国家、省规定的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情况,并协调解决发生的问题;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招商项目的征集、策划、论证和包装;代表洛阳市负责全面对外宣传介绍洛阳投资环境、发布招商信息和全市性的引资项目资料。

十三、负责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和东南亚、日韩、港澳台、欧美等境内外专业化招商工作。

十四、负责外来投资咨询的窗口服务,参与并协调外来投资项目的前期服务、中期督查和后期跟踪落实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招商工作的组织开展和协调指导,具体落实招商引资责任目标的考核和奖励评比等工作。

十六、负责市财政出资的各类招商活动综合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承担以市政府名义组织的招商活动的策划和实施工作。

十七、负责对引荐外来投资项目的奖励审核和兑现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对外招商工作。

十八、承担洛阳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九、负责洛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日常工作。

二十、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河南省洛阳市商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拟定局工作制度,负责文电运转、会议组织、文秘事务、档案机要、新闻发布等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全市经贸团组出国(境)任务批件管理工作;管理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驻我市商务代表机构;承担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有关信息发布工作;承办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研究分析全市商务工作形势,提出建立健全全市现代市场体系的综合政策建议;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及网站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配合市委组织部对商务系统市管干部进行考核;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组织建设、劳动人事、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行政大厅商务局窗口行政审批等相关业务的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出国人员初审工作;负责有关教育培训工作和培训基地建设。

三、市场秩序科

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受理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承担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的管理。贯彻落实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条约;承办全市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的研究与协调工作;参与起草全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

四、规划财务科

负责各项商务促进资金的管理、协调、申报和监督工作;承担局机关资产管理、基本建设投资和政府采购的审核工作,局机关行政事业经费的申报、核算及预决算管理工作;负责国家有关财经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局属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监管局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对局属事业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审计监督;负责我市进出口重点联系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出口退税的协调工作。编报全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境内外资金的中长期规划,综合统计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境内外资金及信息发布工作;

五、市场体系建设科

贯彻、落实省市流通领域市场体系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建设;负责旧机动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

六、商贸服务管理科

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商贸服务业的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对居民服务行业进行指导规范和管理。贯彻实施国家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规范社区商业发展,保护和支持老字号的发展。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制定我市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原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国有商业、国有医药流通企业、外贸企业、物资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承担市推广应用CNG汽车及建设汽车加气站工作领导小组、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推广乙醇汽油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市场运行调节科

监测分析全市流通领域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分析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研究提出流通市场运行和调控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解决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等)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负责市场和商品供求监测体系建设;承担酒类流通的相关工作和茧丝绸协调工作。

八、对外贸易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贸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协调全市商品进出口工作;负责全市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进出口商品配额和进出口许可证的上报工作;负责对外贸易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管理工作;指导境内外业务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拟定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资格审定。负责世贸组织规则的研究、通报和咨询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承担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反垄断调查和取证;负责市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案件对市内产业损害的调查起诉工作;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拟定全市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进出口预警;宣传、指导全市国内外加工贸易业务;依法核准企业加工贸易项下引进设备项目;协调加工贸易企业的相关服务工作。

九、机电产品进出口科

拟定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编报机电产品配额年度进口方案;负责全市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招投标业务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拟定全市技术贸易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技术、高技术产品出口和技术引进工作;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承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负责国家有关扶持高新技术产品资金、项目的申报、引进工作。

十、对外经济合作科

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工程承包、境外投资、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统计工作。

十一、招商综合科

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的发展规划、政策和配套措施;负责各项招商引资管理制度的督促落实;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目标管理工作,分解下达市定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统计、上报和通报引进市外境内资金、省外境内资金情况;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第一联络人、绩效考核等制度措施的落实工作;负责组织招商引资工作综合性会议,起草招商引资工作综合性材料;负责全市招商网络建设,建立全市招商引资法规政策库;负责全市商情、客情库建设,及项目册、光盘等全市招商引资宣传推介资料的制作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的对外宣传推介工作,做好招商信息和全市性引资项目资料的发布;负责全市招商引资谋划项目的征集筛选和管理工作,建立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组织全市招商引资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市经济技术协作工作;负责洛阳与境内城市友好交流和联络工作;负责所联系县(市)区招商引资工作综合指导、绩效考核工作。

十二、招商一科

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再谈项目的管理工作;动态作好建立全市人才资源库建设;负责全市小分队招商安排、情况反馈等管理工作;重点负责国内长三角等地区和境外欧美等地区招商工作;负责所联系县(市)区招商引资工作综合指导、绩效考核工作。

十三、招商二科

负责承办投资政策咨询工作;动态做好全市土地储备库建设。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在建项目的管理工作;联系全市境外招商办事机构。重点负责国内环渤海、川渝等地区和境外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地区招商工作;负责所联系县(市)区招商引资工作综合指导、绩效考核工作。

十四、招商管理科

负责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负责审核国家、省规定的限额以内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负责国家、省规定的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情况,并协调解决发生的问题;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协调指导全市产业集聚区招商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鼓励类项目的确认;负责全市签约项目的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新批外商投资企业月报的编写工作;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及需求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情况预警机制;指导并协调国家级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境内驻点招商工作;重点负责国内珠三角、闽东南等地区和境外港澳台等地区招商工作;负责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市设立直销网点的确认、审核、备案、变更工作;负责组织我市企业申报省、市专项资金的有关工作;协助做好境外招商工作;负责所联系县(市)区招商引资工作综合指导、绩效考核工作。

十五、信访科

受理来信、接待来访,综合分析、研究信访、稳定情况,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建立集访等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对来访、来电、咨询、查询或业务办理单位和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全程进行协调服务;给予办事人员明确的介绍、答疑或指引等服务,一次性告知相关办事程序;协调相关科室按照有关程序和承诺办结时间进行办理并全程跟踪督导;对当事人反映问题、请办事项的处理结果或意见归档保存。

十六、安全科

组织、指导对国家、市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和管理;协助各级公安机关处理发生在商务系统的治安、刑事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治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周边环境;协助信访科做好商务系统稳定工作;负责商务系统的安全保卫、防汛工作。

十七、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负责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

十八、机关党委

负责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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