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热点:青岛“天价虾”——如何净化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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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概述】
2015年国庆黄金周期间,南京的朱先生和四川的肖先生,在青岛一家名为善德烧烤用餐时,各自都点了一份虾,点餐时菜单上标价38元,结账时,店老板却按每只虾38元的价格收费,游客去理论,结果被告知已经明码标价,原来菜单底部有写道:以上海鲜单个计价。游客不服去打110找派出所,派出所称没有执法权,找有执法权的物价局,物价局称节后才上班......无奈之下,只能先交钱了事,最后两人分别给了烧烤店老板2000元和800元的餐费后离开。如此宰客,全民热议,而相关部门的处理方式也让青岛以往美好的形象蒙羞。
【现状及原因】
青岛大虾事件只是众多类似事件的一个缩影。纵观我国各大旅游景点、火车站汽车站附近的消费情况,宰客、欺客的行为屡见不鲜。
究其原因,一是商户的各种不良心理,如掠夺性心理,挣一笔是一笔,也不指望游客再回头了;如侥幸心理,出事的概率毕竟不大,相比较收益,可以忽略不计;三是地头蛇霸市心理,这是我的地盘,我说了算,即便发生冲突,本地人,有各种资源可以调动,外地人能奈我何。二是消费者的忍让心理,认为出门在外,能忍则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维权意识不够,纵容了此行为。三是地方执法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甚至与一些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沆瀣一气,形成利益共同体,这就决定了宰客是一种收益远大于风险的稳赚不赔的生意。四是相关的法律及制度不够完善,使得违法成本过低,老百姓维权渠道不畅,导致此现象屡禁不止。说到底,还是消费环境的问题。[page]
【解决对策】
要净化这种欺诈、宰客的消费环境,需要商户、消费者和政府的共同努力。
首先,政府要完善相应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让商户不敢欺客,让消费者有勇气、有便利渠道去维权,让执法者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其次,商户要勇于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一家商户的行为影响并不是单纯一家的利益,甚至会影响到整个行业、整个社会对旅游景点的印象,对当地旅游业影响颇深。
再次,作为消费者也要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要能够主动自己的监督责任,以帮助执法机关一起净化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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