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

导航
  • 返回首页
  • 国家公务员
  • 地方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遴选考试
  • 政法干警
  • 大学生村官
  • 军转干
  • 教师考试
  • 招警
  • 选调生
  • 三支一扶
  • 农村信用社
  • 银行考试
  • 医学考试
  • 会计考试
  • 在职硕士
  • 医疗卫生招聘
  • 社区工作者
  • 考研
  • 公益性岗位
  • 国企招聘
  • 乡镇公务员
var WHITELIST_CUSTOM = [{ name: 'document', /** document 允许使用以下属性或方法*/ properties: ['getElementsByClassName'] }] MIP.watch('i', function (newVal) { var ele2 = MIP.sandbox.document.getElementsByClassName('zg_ksfllb'); var eles = MIP.sandbox.document.getElementsByClassName('zg_lxli'); for(var i=0;i< ele2.length;i++){ if(newVal==i){ ele2[i].style.display = "block"; }else{ ele2[i].style.display = "none"; } } for(var i=0;i< eles.length;i++){ if(newVal==i){ eles[i].classList.add("zg_act1"); }else{ eles[i].classList.remove("zg_act1"); } } })
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湖南公务员 >考试信息 >考试快讯 >新录公务员须试用一年考核 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新录公务员须试用一年考核 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2011-06-03 10:06:48
查字典公务员网

据新华社电 记者2日从国家公务员局获悉,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制定并印发的《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自报到之日起,试用期为一年。根据这项管理办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应当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其中,不合格等次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较差等四种情形。对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将取消录用。

管理办法还规定了新录用公务员取消录用的七种情形,包括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严重失误或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等。

管理办法同时对新录用公务员作出纪律约束的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一般不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新录用公务员不得报考其他机关的公务员和到企事业单位应聘。

4种情形考核不合格

●思想政治素质较差的

●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

●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较差的

●道德品行较差,存在不廉洁问题的

7种情形取消录取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严重失误或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在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在参加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应当给予降级以上处分的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有公务员法规定的应予以辞退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最新资讯

 热门

 相关资讯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