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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信州区监察局职能介绍

2012-11-07 02:11:10
查字典公务员网

江西省信州区监察局职能介绍:

一、与区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区监察局属区政府序列,接受区政府的领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赋予的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一定的行政处分权,开展行政监察工作。

二、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及其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 

三、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提请区人民政府给予行政处分。

四、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六、对监察对象不执行上级决定、命令、规定、指示等情况,有权向其发出监察建议书,并通知主管部门督促改正。

七、办理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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