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栗县县委县政府信访局职能介绍
2012-11-06 1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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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栗县县委县政府信访局职能介绍: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和落实全县信访工作任务。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重大的信访情况并提供形势分析和政策依据,及时抓好领导批示意见,落实处理。
2、负责处理全县人民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境内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和县领导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县、去市、到省和进京上访,参与解决群体性上访案件。
3、办理国家、省、市信访局和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直接查办重点信访案件;向乡镇场和县直部门转办、交办信访案件及其他信访事项,并协调和督促检查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落实,负责办理、回复省(市、县)长手机信箱、网上信访反映事项及交办件的督办、处理。
4、综合信访情况,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问题,及时反映重要社情民意,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5、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发掘典型、表彰先进,总结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7、掌握并不断加强新形势下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培训;负责制定全县信访工作的计划和目标管理。
8、负责我县群众进京赴省去市来县重大信访事项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的联络与处理。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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