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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湘东区教育局职能介绍

2012-10-19 09:10:34
查字典公务员网

江西省湘东区教育局职能介绍:

(一)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定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教育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严格执行省制定的中小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区基础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全区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教育督导工作。受区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及区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和指导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督测评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所有对我区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六)指导教育宣传、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指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促进廉政意识的提高。

(七)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工作、团队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八)主管教师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专业证书的考试;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做好教育系统表彰奖励、教师职称评聘和教师调配的有关工作。

(九)主管和承担中、高考招生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做好全区学历教育及成人自学考试的相关工作。

(十)规划指导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教育系统承担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制定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中语言文字的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其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承担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教材研究和教学业务管理;在基础教育领域开展课程和教学研究、实施课程培训、指导教学业务、评估教学质量、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等工作。

(十三)负责规划全区中小学电化教育工作,推广现代教育技术,推动学校信息化建设和电教工作的开展,促进教育现代化水平的提高;负责全区中小学校的实验室、校园网、图书馆、音体美器材的配备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指导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践,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观念,在劳动实践中获得科普知识。

(十五)按照国家、省、市体育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全区体育发展规划,开展全区群众性体育活动,提高全民身体素质;抓好全区竞技体育,积极组队参加上级比赛。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各项体育事业协调发展。

(十六)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西省湘东区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区教育局内设3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计财股、组宣股)

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政务、机关内务与后勤管理工作;做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及其重要文件、综合性材料的起草、汇稿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按照财政管理权限,对筹措的教育经费负责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区中小学财务代理、中小学校舍的管理和校舍安全工作;承担全区教育信息统计分析;承办学校基建投资的管理工作;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组织和指导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区属学校党的组织、宣传、统战工作;负责党员的发展、教育、培训、统计,并协助局党委搞好中层以上干部及中小学校长的管理、教育、调剂、考察、呈报、任免等工作;指导开展党内廉政建设教育,促进廉洁意识的提高;查处中小学、幼儿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和其他不廉洁行为;办理上级有关部门批转的有关信访案件;督促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二)人事综教股

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评聘推荐、人才培训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师招聘和人事调配工作。负责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股室负责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和指导中小学校长和师资培训工作;拟定中小学师资学历达标规划、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区各乡(镇、街)中心校和区直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的审批工作。

(三)基础教育股(体卫艺股)

负责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拟定各类教育的发展规划,督促指导各类教育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实施各类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检查评价各类教育的管理质量;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抓好中小学团队活动;负责幼儿教师的管理和培训以及幼儿园(所)的规划、评估;负责幼儿教材的选定及幼教质量的督导检查;负责学校安全检查,督促办学条件的改善和办学水平的提高;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的成人教育工作,拟定成人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指导性教学文件;管理并规划社会力量办学的评估验收考试和学历认定考试等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指导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严密组织中考,按计划完成好高中和职业中专的招生计划;负责全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各校办好家长学校,督促各校成立家长委员会,督促教师做好家访工作;负责全区九年义务教育实施。

负责管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工作;督导学校必须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设体育课和保证学生每天用于体育活动的时间,配备合格的体育教师,配置符合标准的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并考核学生的体育成绩和加强学生的体质监测。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中小学生的军训工作;负责本区推行《全民健身条例》;负责组织本区内的体育比赛活动;负责抓好全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管理;承担组队参加上级举办的各项体育比赛;审批全区体育最高竞赛记录和等级运动员、裁判员及社会体育指导员;负责审批辖区内各种体育社会团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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