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乡市档案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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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萍乡市档案局职能介绍:
1、对全市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编制档案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市直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县(区)的档案业务工作。
3、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和制定全市档案工作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依法进行档案行政执法和监督。
4、负责档案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档案科学技术与理论研究,推进全市档案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与现代化建设。
5、制订全市档案干部队伍建设计划,组织实施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6、负责接收和统一保管市档案馆接收范围内的档案资料和现行文件,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7、负责调查、征集与我市有关的散存在社会和其他门类的档案资料,不断丰富馆藏。
8、负责全市档案编研、信息开发、利用与管理,推进档案信息网络建设,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档案信息服务。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西省萍乡市档案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市档案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检查、总结执行情况;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督查、保密、信访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档案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党务、纪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评聘、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档案学会工作。
业务指导科
负责全市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宏观管理;对县区档案局、馆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对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市直各专业主管部门和中央、省驻萍单位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档案工作;拟定档案馆、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档案工作的规定、办法等业务文件;负责全市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资格培训工作。
法制信息科
负责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负责档案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起草;负责全市档案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档案违法案件和严重的档案违法行为;负责档案宣传、调研、信息工作;负责萍乡档案信息网站工作、并指导全市档案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保管利用科(现行文件利用中心)
负责接收、收集不同门类、不同载体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负责全市重大活动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规范化、标准化整理和科学保管工作;负责档案的鉴定、开放和抢救工作;负责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工作,利用档案资料为社会提供服务;负责征集散存在社会的有地方特色和珍贵档案资料的进馆工作;负责对档案资料的深层次加工及编研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档案科研工作。负责市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