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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萍乡市商务局职能介绍

2012-10-18 10:10:00
查字典公务员网

江西省萍乡市商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拟订全市年度商务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和发布重要商务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参与协调商务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务、统计等领域的政策问题。

(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社区商业发展,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规划、指导、协调第三产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参与组织打击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发展。

(六)承担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生猪屠宰、酒类专卖、药品流通相关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七)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的建立,负责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负责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工作,负责管理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工作,负责出口加工区的指导协调和审核、报批等工作。

(八)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九)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负责全市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全市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利用外资和引进市外资金工作,组织拟订优化投资环境的措施,负责重大招商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重大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依法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和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为来萍投资者及在萍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工作,参与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县区工业园区的有关招商引资工作。

(十二)负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全市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依法核准、推进市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指导和推进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等,负责有关国际组织与我市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事务,负责对外援助和受援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外向经济平台建设,负责口岸管理、口岸物流、电子口岸的规划建设工作,推动大备考建设。

(十四)指导和联系全市各类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负责做好全市原商业、外贸系统企业的维护稳定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西省萍乡市商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重要文件材料起草、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综治、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全市年度商务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就对外扩大开放、国内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和内外贸易的信息收集发布、动态跟踪及本机关信息库工作;负责商务网站建设和信息网络资料更新工作;负责本局的资产管理、机关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组织人事编制科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企事业单位的队伍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教育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市场秩序科(市生猪屠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负责生猪屠宰管理和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商务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收集整理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市场体系建设科

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

(五)商贸服务管理科

承担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和商品会展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建议;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市场运行调节科

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酒类流通管理的相关工作和茧丝绸协调工作。

(七)第三产业协调发展科

组织拟订我市第三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全市第三产业发展,并落实相关规划内容;负责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和信访维稳工作。

(八)国内投资促进科

负责全市招商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利用市外资金重大招商活动的组织和协调;拟订利用市外资金政策和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利用市外资金重大项目;研究利用市外资金情况并上报动态和建议;负责招商引资统计报表以及开放型经济业务统计报表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考核和项目资金的审验及奖惩兑现工作;协调指导外来投资企业协会工作。

(九)外国投资管理促进科

拟订和执行利用外资的管理规章;研究外商投资情况并上报动态和建议;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其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利用外资重大招商计划并组织重大招商活动;协调推进外商投资重大项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负责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投资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协调和督办工作制度;受理、协调、督办投诉案件。

(十)对外贸易管理科

拟订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建议;负责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和进出口业务统计、调度和分析;指导对外经贸交易会、境内外展销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出口基地等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对外经济技术协作科

负责对口支援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指导和管理对外援助项目和受援项目,申报外经合作资金;审核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指导和推进对外工程承包、外派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对外投资政策及管理规章;负责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工作。

(十二)口岸管理科

拟订和组织实施口岸发展规划、政策;负责铁路、公路、水运口岸(含作业区、特殊监管区等)的申报、建设、验收和管理;协调口岸事务,发展口岸物流,推动口岸文明共建;推进口岸区域大备考合作;负责电子口岸的规划、建设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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