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湾里区人民政府信访局职能介绍
2012-10-16 0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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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湾里区人民政府信访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信访局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和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向镇、街办和区直有关部门交办信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反映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重要的信访事项,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信访信息,提出完善有关政策、规章的建议。
(三)协调处理跨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赴京,到省、市来区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检查、协调本区范围内的信访工作。
(四)研究、起草有关本级信访工作的政策、法规草案;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区的信访业务工作;负责本区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组织全区信访工作的目标管理与考核。
(五)了解并掌握全区信访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六)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信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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