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湾里区司法局职能介绍
2012-10-16 0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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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湾里区司法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区依法治区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定,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
(三)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
(五)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管理和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监督和指导基层司法助理员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指导全区司法行政部门148法律服务工作。
(七)参与地方性有关法规的草拟工作,指导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八)管理、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及服装、车辆等物质装备。
(九)依法管理仲裁登记工作,管理、监督、指导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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