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共湾里区委政法委员会职能介绍
2012-10-16 04: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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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中共湾里区委政法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区政府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推动依法治区方略的实施,调查研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区委提出建议;
(三)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区政府总体要求,对全区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四)组织、协调、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有关事项;
(五)组织、协调、指导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问题的工作;
(六)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抓好治安防范和各支队伍建设,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负责组织综合治理考核评比工作,提出表彰和一票否决的建议,负责组织见义勇为的总结表彰工作;
(七)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八)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九)针对新时期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十)协调、推动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十一)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十二)指导下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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