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东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2012-10-16 01: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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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东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1、负责全区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根据区局授权重点监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
3、依法监督辖区内国家、省、市、区级审批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4、负责对本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各类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承办局交办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查处;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局所有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的具体执行和行政强制工作
6、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监督落实事故结案批复中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7、协助和配合局组织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暗访,专项整治,重大危险源监控,以及行政许可等工作。
8、受理涉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和投诉,并负责调查处理。
9、负责各系统、各街办(贤士湖管理处)安全生产监管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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