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国土资源局东湖分局职能介绍
查字典公务员网
江西省南昌市国土资源局东湖分局职能介绍:
(一)协助市局做好东湖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辖区内土地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土资源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市局相关规定;组织落实辖区内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协助市局做好辖区内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巡查及时掌握本辖区内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并上报市局。
(三)协助市局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
(四)负责规范辖区内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各类用地的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辖区内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参与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动态监测和地籍信息系统建设;负责辖区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整理、共享和汇交的监督管理,提供社会咨询服务。
(七)负责协调市局与东湖区所有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项目。
(八)依法征收辖区内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
(九)负责辖区内涉及国土资源重大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
(十)承办市局、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西省南昌市国土资源局东湖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分局日常政务,负责分局主要工作的协调和政务督办;负责分局规章制度建设和工作规则的制订;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组织开展综合性调查研究;负责分局文书、秘书事务、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办公自动化管理;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牵头组织宣传、新闻发布工作;
负责分局局长办公会、支委会、民主生活会及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分局行政事务工作;
牵头组织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社会综合治理考评工作。
负责分局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分局干部职工的考核考察、选拔任用、调整配备和奖惩工作。负责分局退休人员管理;负责分局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等。
负责分局财务和资产管理;编制落实年度财务预算,编报年度财务决算,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对分局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收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监管。负责做好物价、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检查工作。涉及对应处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辖区内的地籍、文书档案的接收、收集、汇总,并对归档档案进行分类、整理、保管;负责对归档档案的要件、登记材料进行监督、核对;配合土地管理工作,按档案管理法提供档案利用。涉及对应处室或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法规教育科
负责纪检廉政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班子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和党务等工作。负责市局、区委区政府的各项涉及效能、廉政、班子建设等方面综合检查等。涉及对应处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租赁一科
负责对辖区内的用地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有关规定做好辖区内的单位划拨土地租赁,征缴土地收益工作,做到按程序报批、收费;做好土地收益的月报、季报统计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做好国有土地违法出租的举证工作;承办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租赁二科
负责对辖区内的用地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有关规定做好辖区内的个人土地收益的征缴工作,并做到按程序报批、收费;做好土地收益的月报、季报统计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做好国有土地违法出租的举证工作;承办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用地科
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内未利用地开发和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报审工作;负责农用地用途管制;负责辖区内划拨用地及权限范围内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用地方面的法规咨询;负责辖区内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批后监管及土地动态监察工作,配合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对本辖区内违法案件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承办区政府报市政府审批的用地事项的前期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办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事宜;负责接待涉及国土资源工作的来访人员、接收来访信件,协调信访所涉及的相关科室提出处理意见和督查、督办工作;涉及对应处室或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地籍科
负责组织辖区内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和土地条件调查。具体为:①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负责辖区内的土地概查和土地详查,即土地的数量调查;②地籍调查:负责辖区内的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即负责辖区内土地的权属、位置、类别、地界、面积、用途等的调查;③土地条件调查:负责辖区内土地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调查。
负责土地统计工作,包括负责组织辖区内土地利用数字和图纸资料系统地记载、整理、分析和反映土地的占有,使用现状及变化规律,负责辖区内土地权属、利用类别,土地质量和面积等进行统计分析。
负责组织辖区内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
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依照法律的规定,负责对辖区内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审核、批准、及造册登记发证。
负责地籍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立卷。
负责窗口工作,具体为:①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②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服务热情,便捷高效;③依法受理辖区内土地登记和相关工作;④负责对辖区内土地所有者,土地使用者提交的申请书,土地资料权属证明材料逐项进行审查,并记录、编号、装袋、收存;⑤负责审查土地权属证明材料齐备与否,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审查土地登记申请者的资格及申请书填写的正确性和规范性;⑥负责分局其他相关业务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