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东湖区信访局职能介绍
2012-10-16 10: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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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东湖区信访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办上级党政机关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上级党政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和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受理人民来信、电子邮件、传真、来访、来电,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向有关部门单位交办、转送信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重要的信访事项,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负责区领导每周信访接待日的接待、记录、督办工作和平时区领导办信访的接待、记录、督办工作。
(四)协调处理跨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赴京访和群众集体赴省、市、来区上访及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五)为来信、来电、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及矛盾化解工作。
(六)征集人民群众建议,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重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七)检查、指导全区的信访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提高信访工作质量;了解并掌握全区信访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开展信访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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