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东湖区质监局职能介绍
2012-10-16 1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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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东湖区质监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二、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三、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承担本区质量振兴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工作;
四、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省、市局部署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
五、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组织开展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量值传递;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计量违法行为;
七、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八、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九、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和计量违法行为。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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