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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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组织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职责。
(三)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县政府的授权,组织协调开展全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
(四)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五)起草药品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取缔非法药品市场。
(六)起草医疗器械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器械产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
(八)监督实施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九)监督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定期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信息;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十)依法监管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特种药械。
(十一)承办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西省新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党务和群团工作;负责领导的批示,会议决定和上级文件等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档案、信访、接待联络、宣传等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政纪宣传教育;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查处干部职工行政违纪案件;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档案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市局委托的培训;负责管理局国有资产、财务经费和各种经费和各种规费;负责本辖区药品监督管理统计、汇总、上报;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工作。
二、监管一室
负责国家药品标准、药包材、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日常监管;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的国家、行业和注册产品标准;依法实施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及医疗机构制剂的日常监管;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流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管理;负责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申报、初审和验收;负责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申请材料的受理、初审和上报;负责GSP认证企业指导、督促和日常监管;负责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工作的指导、督促;监督实施GLP、GCP、GPP、GAP。
三、监管二室
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的稽查;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药品快速鉴别;执行全省药品、医疗器械的抽验计划;受理投诉和举报;承办上级药品监管部门交办的、同级药品监管部门移送的案件;取缔并查处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进行监督,对违法广告进行上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