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建县计生委职能介绍
2012-10-03 0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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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建县计生委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县制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思路,制定、落实工作措施;组织完成省、市、县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指导、督促各乡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并检查其目标任务执行情况,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奖励与社会保障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等工作,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开展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3、制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4、综合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和组织实施生殖保健服务的工作计划及规范;指导和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药具工作;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管理和业务工作。
5、编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6、负责对县辖区内计划外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对其他违反人口计生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7、负责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协调、指导和信息统计工作。
8、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9、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建设工作。
10、指导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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