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建县司法局职能介绍
2012-10-03 0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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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建县司法局职能介绍:
(一)制订全县贯彻执行上级司法行政工作改革的实施细则和办法,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管理、监督和指导各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
(三)制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四)管理和指导全县公证处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以及呈报、审批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县律师机构和律师业务活动以及呈报、审批工作。
(六)管理和指导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和业务活动。
(七)管理和指导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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