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县信访局职能介绍
2012-10-03 1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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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县信访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办省委、省政府、省信访局、市委、市政府及市信访局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和领导同志的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2、负责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向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交办信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重要的信访事项,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信访信息,提出完善有关政策、规章的建议。
3、协调处理跨县、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赴京、到省、市、来县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本县范围内的信访工作。
4、研究、起草有关本级信访工作的方案、办法;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县的信访业务工作;负责本县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信访工作的目标管理与考核。
5、了解并掌握全县信访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委、省、市政府、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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