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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酒泉市地方史志办公室职能介绍

2012-05-29 01:05:45
查字典公务员网

1、负责《酒泉市志》的编纂、出版、发行工作;

2、制定全市地方志编修规划;

3、进行地方志理论研究、培训修志队伍;

4、编辑、出版《酒泉年鉴》;

5、组织历史文化研究,编写史志、地情丛书,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6、指导、审定市直各部门行业志和7县(市、区)志编纂。

7、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综合科

1、研究制定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志的组织编纂及出版发行工作;

3、负责指导行业志和县(市、区)志的编修及审定工作;

4、负责办公室文件的收发、处理;

5、负责办公室资产管理;

6、管理办公室车辆,并负责接待工作;

7、负责会议记录及督促落实;

8、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年鉴科(对外称酒泉年鉴编辑部)

1、负责《酒泉年鉴》的征稿、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2、负责酒泉市大事记的整理编写工作;

3、负责市情资料信息库建设,搜集整理市情资料、文献,组织市情书刊编辑、发行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志书编审科

1、负责市直各部门行业志的协调、指导、审定、出版工作;

2、负责县(市、区)志的指导、审定、出版工作;

3、负责搜集、整理、收藏有关酒泉市的地方文献和地情资料;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更多信息请登陆查字典公务员教育 甘肃查字典公务员教育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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