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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酒泉市安监局职能介绍

2012-05-29 12:05:06
查字典公务员网

(一)承担市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监督检查工矿、煤矿、商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技术、质量标准化工作。

(三)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职权,制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参与相关案件的查处;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五)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六)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煤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负责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和监督检查。

(七)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八)依法监督工矿、煤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情况;对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等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九)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归口管理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资金项目。

(十一)监督检查其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受上级业务部门委托办理考试培训报名事宜和注册资格监督管理。

(十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分解、落实并考核安全生产责任指标;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依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研究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程;组织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贵华和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分析预测特别重大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安全生产专家组的组建和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承担机关文秘、档案、保密、提案、信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机关后勤等工作;组织开展跨区域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配合上级业务部门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检测、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自治管理及监督检查。

2、非煤矿山科主要职责: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石油开采、输油气管道、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审查、申办上述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组织监管行业建设项目三同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及安全评估等工作。

3、工商企业监督管理科主要职能:

依法认真履行对机械、轻工、纺织、电力、商贸、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的审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申报及审核发证(乙种)工作。组织监管行业建设项目三同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相关企业的安全评估等工作。

4、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及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建立煤矿安全检查档案;监督检查全市煤矿安全专项资金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负责煤矿安全许可证初审,申报办理工作;监督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等。

5、执法科主要职责:

综合办理安全生产事故立案调查、案件审查、结案处罚及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协助办理申请人民院强制执行案件;负责调查处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负责对县(市、区)安监局及本局科室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的制定、考核、通报工作。依法处罚在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和严重违法拒不纠正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履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职责,具体负责全市厂长(矿长、经理)、安全员及特种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按照上级培训工作五统一的原则(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核、统一办证、统一收费),执行安全生产培训规划,组织实施特种人员进行与本工作相适应的专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6、酒泉市矿山救护大队:

是酒泉市行政区域内唯一经甘肃省安监局和甘肃煤矿安监局审查认定、市政府批准成立、具有合法三级资质的矿山救护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拟定与修订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对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与实施进行指导、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信息的接收与处理和上报工作、指导与协调矿山重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情况申请市政府调集其它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参加事故抢救、组织与指导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工作、组织与指导矿山进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训练和演习、完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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