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宁都县教育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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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宁都县教育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定;研究和指导县直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与群团工作,协助各乡镇抓好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与群团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二)负责抓好机关、各级各类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人才工作和干部培训工作。
(三)研究提出我县教育改革发展思路,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并监督检查实施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四)统筹管理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措施和规划。监督检查金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情况,参与协调教师工资发放工作。归口管理境外、县外对本县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中央、省、市对本县转移支付的各项教育经费。
(五)统筹管理全县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
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制定的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育教学基本标准及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改革和评估工作;研究审核全县中小学校布局;做好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教材征订工作。
(六)监督、检查、指导、评估全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扫除青壮年文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幼儿教育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积极推广普通话。管理全县初级中学、小学学籍,负责普通初级中学的证件发放工作。
(七)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县社会力量办学工作。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初中、小学和幼儿园。
(八)主管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资格的认定和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以及表彰奖励的有关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师资的培养及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全县学校教职工编制。指导并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
(九)管理全县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考试等教育考试工作。
(十)统筹规划、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与品德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及安全教育等工作。
(十一)规划并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协调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承担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县现代信息技术教育、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统筹规划、指导全县中小学勤工俭学和风险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对全县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江西省宁都县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综合协调并办理局机关的重要政务和事务;负责局机关公文运转及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综合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教育新闻宣传和文秘、信息、督查、档案、保密、网站管理与教育信息化管理、政务和信息公开,以及其他需要综合协调办理的工作;协调指导县级教育社团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对外联络和外事活动的接待工作。
负责教育行政法制工作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协调教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局机关涉及法律问题的指导与协调:负责县级教育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和处罚引起的听证,并代表县教育局进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教育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并就重大问题进行调研;统筹全县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负责教育信访管理工作;负责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人事股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拟定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机关、县直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局机关和各学校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考察学校领导班子及校级领导干部,并提出调整交流、职务任免的建议;负责管理全县中小学和县教育局机关股级以下干部;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表彰奖励、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的有关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录用、调配及考核等管理工作;负责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推选和日常管理考核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校长县级培训;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
教育股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综合管理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工作。指导和实施基础教育改革及德育工作。制定全县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和有关措施。制定并落实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和德育教育,指导全县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管理指导学校科技、劳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学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教材和教辅用书的征订和使用管理。
社会力量办学管理股主要工作职责
综合管理全县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拟定全县社会力量办学的办法和措施;指导全县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办理审批全县社会力量举办的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对全县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指导、管理和检查评估;负责县民办教育协会的指导与协调;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全县的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工作。
安全股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国家及有关部门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及安全工作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县学校安全管理;拟定学校安全制度和工作规程;负责抓好全县学校师生安全教育方面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全县中小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计财股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各类学校财务监督、内部审计;
2、参与拟定全县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地方性政策;
3、指导和协调全县教育经费管理工作;
4、提出上级教育专项经费的安排意见并监督资金使用;
5、参与拟定全县中小学收费政策;
6、负责全县教育事业、教育经费的统计与分析工作;
教育督导股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对全县教育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实施素质教育等进行督导、评估、检查;对全县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
教研室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教学发展需要,研究课程、教材、教法及教学评价、教研方式方法,努力加强教研室与教研员自身建设。
2、制定教研规划,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尤其微型课题研究活动。
3、指导检查教学常规执行情况,管理教学过程。
4、组织对学科教学的质量评估,参加有关考试命题工作,科学运用检查评估结果和有关考试提供的反馈信息指导、改进教学。
5、搭建教研平台,组织开展针对教师、学生的各级各类竞赛、交流活动,打造名师队伍。
6、搜集、培育教学、教研典型,并作推广。
教育工会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领导所属基层工会贯彻实施是总工会的决议和上级教育工会工作的要求,帮助基层工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教职工群众的意愿,独立地决定自己的工作,自主地开展各种活动。
2.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会法权益。参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地方教育发展规划和有关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政策制定。就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与教育行政领导进行研究解决。
3.指导、支持所属基层教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健全和完善教职工民主管理,推进民主建设。
4.组织所属基层工会参加具有产业特点的活动。
5.组织工会干部研究工运理论和政策,进行调查研究,总结交流工会工作经验,培训工会干部,提高工作水平。
6.按照规定协助管理所属基层工作领导干部,审批所属基层工会委员会的选举报告。
计生办主要职责
1.在教育局党领导和人口计生委的领导下,履行计生管理职责,负责统一管理,指导全局的计划生育工作。
2.负责本部门计生帐卡表册的建立、调整和归档计生报表的统计、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3.负责计生对象的摸底、环孕检及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工作。
4.负责下属单位计生业务及行政执法的指导、督促及检查工作,按时召开计生例会。
5.结合新形势,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6.认真做好各种信访案件的接待、登记、调查处理及回复工作。
7.及时准确地做好紧急重大情况,突发事件的报送工作。
宁都县电教仪器室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现代教育技术与装备的方针、政策;
2、负责制订本县的现代教育技术设备、教学仪器、音体美器材、图书资料、卫生器材、劳技设备的装备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同、配合有关部门解决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3、负责全县中小学电教实验、教师及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电教、实验教学、自制教具活动,并协助搞好中小学实验操作的考试业务工作;
5、负责教育局局域网、宁都教育网安全管理和维护工作;
6、负责省级现代教育技术等相关事务、示范校的申报、管理和指导工作;
7、负责做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8、负责做好中小学音像教材、软件的征订和发行工作;
9、负责做好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共建的管理指导工作。
10、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研究、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研究。
宁都县招考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组织管理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体检、文化考试、考生档案审查发放等工作;
2、组织管理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文化考试、体育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评卷等工作,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协助职业高中招生、中职学校招生工作;
3、组织管理自考、成考报名工作,承接自考考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4、组织管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文化考试、通用技术考试、信息技术考试及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各科目考查等工作;
5、组织管理高考贫困家庭子女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资格审核、金额发放、档案收集整理等工作;
6、组织实施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资格审查、资料归档、到期本息催缴等工作。
勤俭办主要工作职责
指导全县中小学校搞好勤工俭学活动,结合本地实际调整好勤工俭学计划,协调各乡(镇)学校搞好勤工俭学产品的内联外销,办好校办企业。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拟立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组织、指导勤工俭学工作的发展。
2.制定和实施勤工俭学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学校的勤工俭学管理工作,安排学生的生产劳动,进行财务监督和检查,汇总统计报表和处理日常工作。
3.代表所属校办工厂、农场与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业务联系。
4.按照有关部门的政策和规定,组织校办工厂、农场的产品展销,帮助学校推销产品。
5.组织研制新产品。
6.管理所属校办工厂、农场职工的培训。
7.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勤工俭学不断巩固和发展。
校建办主要工作职责
1、校园选址,学校规划;
2、多渠道筹措校建经费;
3、审定建设项目设计图;
4工程质量监督、控制工程造价;
5、工程档案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6、指导、督促、检查校舍维修和危房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