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瑞金市民政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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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瑞金市民政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局综合性文件的起草综合性会议会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事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访、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党团建设,工青妇工作;负责系统内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民政事业经费、行政经费的监督管理和审计检查;负责民政统计与年报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基层民政事业计划、财务、统计、审计工作。
(二)社会救助科(市社会救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工作;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光荣)院管理工作;承办省级财政和市级财政社会救助投入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住房、教育、司法、结对救助等相关办法。
(三)救灾救济科(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工作;负责灾情的核查、统计、上报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承办市本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拟订全市减灾规划,承担全市性减灾宣传,开展减灾、救灾培训工作;承办市本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四)优抚安置科(挂市双拥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评残评烈申报工作;完善优待制度;负责申报褒扬革命烈士工作;指导社会优待和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指导参战参试人员身份认定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做好全市城镇退役士兵、退役士官、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城乡退役士兵两用人才的培养、开发和使用工作;指导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社会事务科(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主管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保护合法婚姻和妇女儿童权益;指导婚姻习俗改革工作;负责办理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负责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拟定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健全科学文明的殡葬服务体系;管理殡仪事业,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和上报乡(镇)村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工作;承办乡(镇)界线争议和边界纠纷的调处工作;承办上级下达的边界线勘定工作;承办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标准地名的使用推广和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六)民间组织管理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年度检查工作,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执法监察;承担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
(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依法指导村(居)民自治;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制定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和社会人才队伍建设及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八)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福利事业单位建设和管理;拟订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三院建设;负责福利机构登记、评审和管理;拟订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指导福利企业生产;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指导全市社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慈善工作,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帮助;协助政府开展赈灾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