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兴国县体育局职能介绍
2012-08-27 05: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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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兴国县体育局职能介绍:
1、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拟定全县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推进体育改革,制定体育发展目标和规划。
2、指导、管理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场和县直各单位的体育工作。
3、制定县少儿体校的发展规划和布局,组织选拨队伍参加市以上的各项体育比赛。
4、制订全县体育竞赛制度,联合有关部门举行各种体育竞赛,推动全县群众体育的开展和提高全县的竞技水平,管理和指导各项体育有偿活动。
5、贯彻落实《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制订全县体育场地建设规划,指导各类体育场地的建设工作。
6、组织教练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全县各类体育裁判,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
7、组织指导体育宣传和体育科研工作。
8、负责全民健身活动的指导与管理以及健身气功的管理工作。
9、利用体育活动竞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我县体育事业和经济的发展。
10、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协调管理和业务指导。
11、负责协调各协会工作,使全县各类体育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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