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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于都县监察局职能介绍

2012-08-27 01:08:22
查字典公务员网

江西省于都县监察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1、办公室:负责综合、分析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后勤管理和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2、信访室(举报中心):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举报、控告、申诉,并核查部分信访举报案件;负责移送或交办检举、控告、申诉及其他重要的举报信件,并对承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专项举报,开展对专项重要举报的调查。

3、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监察局立案查办的案件,审核乡镇、县直机关单位报批或备案的案件;受理党员、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承担县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应诉的业务事宜。

4、纪检监察室:负责承办县管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检查、核实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有关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对重大案件进行跟踪督办;收集、汇总各类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进行综合分析、专题分析和典型案例剖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对策性建议;承担案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案件查处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汇总、审核和上报,并负责抓好案件管理制度建设。

5、宣传教育研究室:负责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主管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抓好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报告;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负责编发《于都纪检监察工作》内刊。

6、执法监察室:依法对党组织及其党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命令、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严肃党纪政纪,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廉洁高效;负责以县纪委、监察局名义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起草执法监察决定或建议等法律文书,直接(移送或协助)查办执法监察中发现需立案处理的违法违纪案件。承担县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负责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的协调综合、受理投诉、案件查办等任务;负责对全县各乡镇、县直(驻县)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和效能责任的追究;起草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的有关文件和文书。

7、于都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实施全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指导和督促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的业务工作;具体组织全县性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和廉政建设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协调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8、于都县人民政府纠正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督促、检查、指导对普遍性、倾向性不正之风的纠风工作;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行业不正之风情况,提出纠正措施;承办不正之风典型案件的查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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