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远县监察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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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远县监察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参与政务、管理事务、协助书记、副书记(局长、副局长)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综合协调办理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会员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建议和提案,负责协调本委各室的关系,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协助分管财务的领导做好单位财务收支的分析工作,管理好本单位的档案和固定资产。做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统计工作。
(二)纪检监察室
负责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并将调查情况提交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负责案件材料的草拟和立案表的签审,指导全县党纪、政纪案件的检查。做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初核案件、立案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做好相关报表。
(三)案件审理室
负责本委自办案件的审理工作,并指导全县党纪、政纪案件的审理和复查申诉案件,负责全县受党纪政纪处理的党员干部、工人的回访跟踪教育工作,做好案件的综合分析,剖析典型案件,抓好警示性教育,负责全县案件审理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做好全县党纪、政纪案件的审理情况、复查复议情况、受处分人员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做好相关报表。
(四)信访室(举报中心)
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登记处理工作。对问题清楚、政策明确的,可直接答复;交有关部门处理,要求在三个月内结案,并报结果;重要来信来访提出拟办意见呈报主管领导阅批后处理。负责群众来访疏导工作。对基层信访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做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做好相关报表。
(五)执法监察室
监督检查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县委、县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有关执法监察业务的指导与检查。
(六)宣传教育研究室
负责党章、党纪、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研究业务工作计划的制订、落实和本室其它工作的布置安排(组织实施)、分析总结;负责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组织教育,研究理论指导业务工作。
(七)廉政办
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
(八)纠风办、优化办(归口单位)
县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优化办)与纠风办合署办公。纠风办负责全县行风建设,狠刹行业不正之风,在全县窗口服务行业中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评议活动,针对行业突出问题开展治理工作。优化办主要负责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受理举报、投诉,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