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大余县统计局职能介绍
2012-08-18 03: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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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大余县统计局职能介绍:
1、拟定全县性的统计工作规定,制定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查处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制订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订的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
3、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性的统计调查项目、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负责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4、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完成国务院统一布置的经济、人口、农业普查和大型专项调查。
5、收集、汇总、整理、提供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6、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统计资料,对统计信息市场进行行政管理。
7、负责搜集提供主要农产品产量、农村居民收入、农村经济以及城镇居民收入和社会发展情况。
8、负责指导全县各乡镇,企业、事业、各基层组织的统计工作,协调和指导本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统计工作。
9、组织管理全县统计干部业务培训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管理全县统计科研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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