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大余县农业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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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县农业局大余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村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订农业产业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政策措施的起草工作。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各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建议;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山草坡、宜农滩涂湿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装置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工作;维护渔业权益,依法行使渔政管理权。
(六)制定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点农业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重点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指导农业中等教育和农业职业动能开发工作。
(七)按照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县内生产种子、农药、兽药、有关肥料、饲料等产品的登记报审工作。
(八)组织种畜禽管理、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九)组织政府间对外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发农产品市场。
(十)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及下属企业改革;监督局下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权限管理下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