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大余县扶贫和移民办职能介绍
2012-08-18 0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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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大余县扶贫和移民办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水库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扶贫开发的重要举措;负责全县扶贫开发政策的调查研究和检查落实;负责扶贫统计监测工作。
(二)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县老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全县新建大中型水库(水电站)移民等各种移民安置规划;根据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对全县纳入扶持范围的水库移民进行补助。
(三)负责全县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参与制定全县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扶贫资金分配;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使用移民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稽查审计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县老区、贫困地区科技扶贫的培训、示范、推广工作;组织开展移民的生产技术培训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全县老区、贫困地区开展有关扶贫方面的横向经济协作、招商引资工作;动员、协调、组织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开展定点扶贫和对口帮扶工作。
(七)协助贫困地区开展对外联络;争取并按规定接受境外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援助;负责外资扶贫款项的引进、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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